一 基本案情
再審被申請人山東小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小鴨集團)成立于1994年,涉案144691號小鴨牌圖文組合商標(簡稱小鴨商標)于1999年被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小鴨集團生產的小鴨牌洗衣機曾入選2001年中國名牌產品名單,小鴨集團入選第一批“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名單,小鴨商標經過使用獲得了良好的知名度及影響力。自2014年以來,小鴨集團繼續在中央電視臺及網絡、樓體廣告中對小鴨品牌進行宣傳,涉案商標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小鴨字號也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小鴨集團對其商標及企業字號具有合法權益,基于該商標及企業名稱產生的良好商譽理應由小鴨集團、享有。
再審申請人一小鴨頂呱呱有限公司(簡稱頂呱呱公司)注冊的經營范圍及其實際經營情況,其與小鴨集團具有競爭關系。再審申請人二雙鴨圖標識(濟南)有限公司(原簡稱頂呱呱品牌公司、現簡稱雙鴨圖公司)成立于2015年,其實際經營管理的第14166861號等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包括洗衣機等,公司業務范圍與小鴨集團亦具有競爭關系。兩公司分別于2017年、2016年將企業字號變更為“小鴨頂呱呱”,包含了小鴨集團的字號,鑒于小鴨集團公司的商標及企業名稱具有的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加之“小鴨小鴨頂呱呱”一直作為原告的宣傳用語而使用,頂呱呱公司的企業名稱在使用過程中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對于兩者的商品來源產生混淆或者對雙方的關系產生誤認。兩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遠軍曾長期在濟南洗衣機廠及山東小鴨電器有限公司任職,在此明知小鴨集團知名度的情況下仍然使用帶有小鴨字樣的企業名稱進行經營,主觀上明顯具有攀附原告小鴨集團品牌商譽之惡意,其行為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損害了小鴨集團的合法權益。被訴侵權脫水機的控制面板上組合使用了“小鴨圖形”、“頂呱呱”文字及被告頂呱呱公司的企業名稱,其包裝箱上冒用了原告的地址“濟南市工業南路51號”,上述組合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原告或者其關聯企業生產,基于小鴨集團的商標及字號具有的較高知名度,以及對于“小鴨小鴨頂呱呱”的宣傳產生的影響力,申請人在被訴侵權產品上的上述標注信息,容易使相關公眾對產品來源及生產者與原告關系產生混淆。
案件爭議焦點:
一、小鴨集團名稱及小鴨商標知名度的認定是否正確;二、頂呱呱公司、雙鴨圖公司注冊使用帶有“小鴨”文字的企業名稱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三、頂呱呱公司、雙鴨圖公司制造、銷售被訴侵權脫水機的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二 判決結果
一審(2018)魯01民初1477號判決:
被告頂呱呱公司、頂呱呱品牌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判決一、被告小鴨頂呱呱有限公司、山東小鴨頂呱呱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帶有“小鴨”字樣的企業名稱;二、被告小鴨頂呱呱有限公司、山東小鴨頂呱呱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其授權生產、銷售的脫水機產品上標注生產廠家“小鴨頂呱呱有限公司”,并規范標注其住所地;三、被告小鴨頂呱呱有限公司、山東小鴨頂呱呱品牌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山東小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濟損失包括合理費用共計20萬元;
二審 (2019)魯民終2183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再審(2020)最高法民申5498號駁回一審被告的再審申請。
三 法律意義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和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得惡意模仿他人商標,抄襲他人字號,不得實施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模仿他人馳名商標、惡意模仿他人知名字號及品牌、使用的企業名稱具有攀附他人商譽的意圖、利用關聯公司多次大量實施的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從基層法院、中院、高院到最高院等各級法院均予以了嚴厲的打擊,給予了企業充分的法律保護。
司法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夯實商標審判基礎,逐步強化商標民事的司法保護,加大了司法保護力度,積極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協同促進了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有效銜接。
小鴨集團積極維權,切實促進發揮知識產權保護激勵創新創造、維護公平競爭的重要作用,為保護當地企業經營的營商環境起到了積極推動的作用,同樣也鼓勵其他企業積極打造屬于自己的品牌,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 律師心得
基于司法機關加大對惡意注冊、惡意模仿的打擊力度,故在案件代理過程中重點深挖侵權方行為的惡意性,對其本身以及關聯公司的惡意注冊、使用、侵權行為均進行嚴密調查,挖掘其具有侵權惡意的完整證據鏈,并呈現于文本及證據材料中。
結合侵權方惡意注冊商標的行為,及時、積極、有力地對侵權方的商標提起商標異議、撤銷、無效宣告等行政程序,將行政手段與司法手段相結合,配合行政與司法機關積極打擊惡意侵權的行為。
同時要注重企業自身知名度證據的留存和整理,能夠更有力的證明侵權方的惡意,加強企業自身知名度與侵權方惡意模仿的關聯性,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
千慧訴訟團隊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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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為山東小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美盛公司、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九陽股份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藥房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嬰貝兒母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古貝春集團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涉及食品、藥品、電子、機械等眾多領域,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