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千慧
發布時間:2018-03-24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
近日,故宮文創新推出“俏格格娃娃”的消息刷了屏。然而,正當網友們準備“剁手”一波的時候,這款娃娃突然下架了,已經賣出的娃娃也將退款召回,怎么回事?
故宮推出“俏格格娃娃”
近期故宮文創新推出“俏格格娃娃”,這款娃娃根據中國人的傳統五官印象設計,并在其淘寶認證店銷售。
故宮文創根據中國人的傳統五官印象,設計成了這款烏發杏眼,寬額小嘴的中國娃娃。故宮文創方面表示,娃娃首次選擇了清代服飾,并在工藝允許的基礎上努力還原真實的清朝格格形象,之后還會陸續推出不同朝代的格格或公主服飾單品。
銷售火熱,卻臨侵權
網友:超可愛!可后續進展誰也沒想到……
娃娃一經面世就收到了眾多網友的好評,上架后銷售量過百。
但就在此時,有網友指出,該款娃娃身體部分與國外某品牌娃娃的身體相似。
圖自豆瓣網友@林大木
此事在“娃圈”引發巨大爭議,有人認為“娃娃都是一個樣”。
但也有人表示,并不是這樣。
微博、豆瓣網友討論截圖
迅速回應:下架、召回
22日下午,故宮淘寶在其網上店鋪發布說明,表示“即刻停售此款娃娃”。
說明指出,“此款故宮寶貝娃娃,頭部外觀為故宮設計師原創手繪,歷時三年開模打樣后才磨合成功,市面上不可能有同款。”而“娃娃身體部分為合作工廠提供的其享有知識產權的結構通用身體模型,權利人授權我們使用該身體模型。但今天產品上市后,接到很多熱心朋友的意見,認為此款娃娃身體部分跟國外某品牌娃娃身體相似。”
“有鑒于此,我們即刻停售此款娃娃。已經售賣出去的娃娃一律退款召回。”
這才是打造文化品牌的態度
對于故宮淘寶的回應,網友紛紛點贊:
有網友呼吁,要多些寬容,給中國設計師及原創者創造健康的生存環境。
估計不少人心中想的也是——期待“網紅娃娃”的再次上市!
千慧視點
《專利法》第11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如果娃娃身體模型擁有專利權,則“俏格格娃娃”可能存在侵權問題。
企業在發布產品進行銷售之前,一定要對該產品進行是否侵獲他人權利的盡職調查,如果發現該產品存在有在先的權利,應獲得在先權利人的許可,才能極大限度避免侵權發生。
企業一旦涉嫌侵權,則應擺正態度,正如此次故宮淘寶對待專利問題的解決態度,及時下架商品,進行專利盡職調查。尊重知識產權,最大程度降低侵權風險,這樣企業發展之路才能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