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嚴打擾亂商標代理秩序行為 停止2家機構商標代理業務|2021年“藍天”行動進展③
作者:千小慧
發布時間:2021-12-14
文章來源:千慧視點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2起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行政處罰決定并在網站上予以公示,永久停止受理江蘇某年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某年)辦理商標代理業務, 停止受理廣州市某創國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某創)辦理商標代理業務十二個月。
江蘇某年為規避商標代理公司不可以申請注冊除商標代理服務之外商標的規定,通過授意成立或關聯控制等方式,惡意代理申請注冊商標803件并轉讓牟利,其中包括諸多同他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具有明顯復制、抄襲他人商標的故意。廣州某創不履行代理法定義務,受境外注冊的58家與國內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名稱完全相同的公司(如亞馬遜技術公司、迪士尼企業公司等)委托,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224個與同名公司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嚴重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經法定程序,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永久停止受理江蘇某年辦理商標代理業務,停止受理廣州某創辦理商標代理業務十二個月,并在網站予以公告。
“藍天”行動中,國家知識產權局聚焦重點、精準發力,加大對重大案件的查辦督辦力度,充分發揮重大案件的警示和震懾作用,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進一步促進商標代理行業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