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他人地理標志產品名稱?立案查處!
作者:千小慧
發布時間:2021-08-16
文章來源:廣州市場監管
近期,廣州多家企業在淘寶、京東、阿里巴巴等電商平臺上涉嫌假冒使用“馬壩油粘米”地理標志產品名稱進行銷售的違法行為,涉嫌違反《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廣州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立案查處。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線索后,根據案件管轄有關規定,第一時間向涉案當事人所在區市場監管局移送案件線索。
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組織執法力量對線索進行深入調查:
天河區市場監管局發現當事人通過擺放在其經營場所和網店進行銷售涉案地理標志產品大米;
番禺區市場監管局發現當事人于2019年12月21日用原料1350公斤秈小米,生產外包裝標簽印有“馬壩油粘米”字樣的預包裝產品90袋,每袋15公斤,銷往天河區天平架某糧油市場。
上述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一條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八條銷售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相關規定,屬于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對涉案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