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值建黨100周年,全民歡慶,但也有一些商家企業,從中看到了“蹭熱點”、“搭便車”的機會,打上了建黨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黨徽等特殊標識的主意。
早在3月24日,中宣部就發布了“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并發文明確了標識的使用范圍、使用要求、使用管理等事項。
現行《特殊標志管理條例》中,“未經特殊標志所有人許可,擅自制造、銷售其特殊標志或者將特殊標志用于商業活動”等條款,對特殊標志有著詳細規定。
盡管如此,依然有不少商家,違背法律規定和道德自覺,濫用建黨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被各地市場監管機構“抓個現行”。
01 北京市東城區、昌平區先后查處違規使用
建黨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案
4月,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曾在檢查中發現兩商戶涉嫌違規將“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用于商業活動,執法人員依法對兩戶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并對帶有上述標志的336件商品予以先行登記保存。該案是北京查處的首例違規使用建黨百年慶祝活動標識案。
6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一家涉及投訴的培訓機構時,發現該培訓機構在其營業場所內設立的廣告立牌上印有“建黨100周年 1921-2021”字樣及圖形,下方附有培訓課程及費用詳情。
經認定,培訓機構的這一行為違反了《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屬于擅自使用與所有人的特殊標志近似圖形的行為。昌平區市場監管局快查嚴辦,責令該公司立即撤除宣傳牌,并依法對其處以3000元罰款。
02 溫州市龍灣區查獲5起違規使用“建黨100周年”特殊標識案
近日,龍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平安護航 建黨百年”專項行動,查獲5起違規使用“建黨100周年”特殊標識案。
根據舉報線索,執法人員迅速出擊到某餐具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展品展示區擺放的限量版公筷公勺禮盒的包裝袋、包裝盒、禮品卡乃至產品本身均印有類似“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及“建黨百年特殊標志”的標識。經了解,上述產品系該公司委托某印刷廠印制,根據該公司提供的線索,執法人員立刻到該印刷廠開展調查,查獲標注有用于印制上述產品的特殊標識的模具17個。
(部分違規使用標識商品)
03 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集中查獲違規使用“建黨100周年”特殊標識案
6月24日,駐馬店市市場監管局廣告科、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及驛城區市場監管局聯合開展了一次集中執法行動。
根據前期摸排情況,執法人員對市區文具和禮品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扣涉嫌違法使用“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特殊標志筆記本、茶杯、禮品盒等一批商品。
04 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查獲安徽首例違規使用“建黨100周年”特殊標識案
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線索查處了一起合肥某企業在某電商平臺銷售印有“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的商品案。
案件辦理過程中,合肥市市監局經過一系列查證,最終確定當事人的行為屬于《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違規使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行為,經過綜合裁量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商品的行為,并給予罰款。
本案系合肥市市監局查處的安徽省首例違規使用“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案。
對廣大商家來說,對建黨100周年活動標識這類特殊標志應保持敬畏,避免在商業活動中違規使用的情形;對消費者來說,如果發現有商家涉嫌在商業活動中違規使用相關標識的情形,應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保證標識實際使用的莊重和嚴肅。